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学生实际需求,提前发放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辽宁密切关注疫情严重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学生群体,特别是原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要求各地各校主动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资助,加大人文关怀力度,全力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辽宁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求,提前启动高等教育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将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县(区)国家助学贷款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经办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还款压力。
辽宁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并要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各地各校可协调有关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提供带宽提速保障及手机上网资费减免或“定向流量包”等优惠服务,发放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卫生防护用品,帮助学生顺利渡过疫情难关。
此外,对因为疫情未能返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辽宁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采用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进行家访,鼓励同学们居家安心学习,*大限度地给予他们关怀、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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